關于對《設限紡織品與HS分類目錄(試行)》的補充通知
根據中加雙邊紡織品協議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加拿大方面確認,現對 《關于公布(設限紡織品與HS分類目錄(試行))通知》(2000外經 貿管紡函字第53號)后附的在設限紡織品與HS分類目錄》(以下簡稱 《目錄》)進行補充修正如下: 一、根據中加雙邊紡織品協議,除輸加5類(褲子}和11類(毛衫) 以外受加拿大配額限制的紡織品服裝是以棉、毛(注:羊毛或動物細毛) 化學纖維為主要成分的產品;含絲或非棉植物纖維按重量計為主要成分 的紡織品服裝不受配額限制,對加拿大出口時不需要出具紡織品出口許 可證。 對于褲子和毛衫,如以棉、毛、化學纖維為主要成分,或絲的成分 按重量計不超過70%,或非棉植物纖維的成分按重量計不超過85%,則 受加拿大配額限制;如絲的成分按重量計超過70%或非棉植物纖維的成 分按重量計超過85%,則不受配額限制,對加拿大出口時不需要出具紡 織品出口許可證。 二、61和62章中兒童(號碼為2-6X便服套裝(以棉、毛、化學纖維 為主要成分〕對加拿大出口需3/4A類配額,出口報關時須出具相關紡織 品出口許可證。 三、6104110000、6104120000、6104130010、6104130090、6104190021、 6104190029、6204110000、6204120000、6204130010、6204130090、 6204190011、6204190019編號項下的商品(以棉、毛、化學纖維為主要 成分)對加拿大出口仍需3/4A類配額,出口報關時須出具相關紡織品出 口許可證。 四、<<目錄>>以我國現行海關進出口稅則為依據,與設限國設限紡織 品類別相對應,編訂<<目錄>>的目的是方便企業(yè)對設限國紡織品出口和我 國海關進出口監(jiān)管.紡織品設限范圍及配額分類最終應以雙邊協議及設限 國海關稅則為準、如出口中存在《目錄》與設限國判定不一致的情況請及 時向外經貿部反映. 五、以往有關文件中如有與修正后的任目錄相抵觸的規(guī)定,以修正后 <<目錄>>為準,海關以修正后的<<目錄>>驗紡織品出口許可證。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:"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"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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