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稅制重復征稅較為嚴重改革勢在必行(二)
根據《國際統(tǒng)計年鑒1997》的數字分析,發(fā)達國家的平均稅負(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)在35%左右,若扣除社會保障稅因素(約13-15%左右),則發(fā)達國家的平均稅負只有20%-22%左右。若不計算高福利國家的情況,則發(fā)達國家的平均稅負在30%左右。發(fā)展中國家的平均稅負一般在20%左右。我國的稅收負擔在1994年稅制改革后迅速提高,在1996年達到最低點10.18%,之后以一年提高1個百分點的速度上升,在2003年達到17.53%,2004年達到19%,今年勢必突破20%。1998年以來稅收的彈性系數平均達到2.41,稅收負擔平均每年提高1.14個百分點。 在我國稅收制度進行比較大的調整之前,我國的稅收收入將繼續(xù)高速增長,稅收負擔也將進一步提高,按照這種趨勢,我國的稅收負擔在2006年將達到21%以上。進入“十一五”期間,我國的宏觀稅負將達到發(fā)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。如果扣除社會保障稅因素,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將達到發(fā)達國家的平均水平。如果考慮到我國還有大量的非稅負擔,那么我國實際的宏觀稅負水平將大大超過發(fā)達國家和發(fā)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。也就是說,我國以前一直認為我國宏觀稅負太低,需要大力提高稅收收入、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理由在進入“十一五”階段將不復存在,我國不能強調要繼續(xù)提高宏觀稅負水平,稅收收入和財政收入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嚴重超經濟增長。 福建省地稅局稅收科研所長楊純華認為,我國的財政稅收發(fā)展在“十一五”時期將進入一個新階段。在這一階段,財政稅收收入的增長不能再像之前那樣嚴重超經濟增長了,否則將對我國經濟發(fā)展產生嚴重的扭曲作用。為了保證我國經濟和財政稅收的良性互動關系,在這一階段我國的稅收制度必須大力調整,財政必須加速向公共財政模式轉變。我國財政稅收嚴重超經濟增長,最為核心的問題是我國的稅制是高稅負的稅制、嚴重重復征稅的稅制。而且我國又是以流轉稅為主體,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,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的增多,重復征稅就更加嚴重。因此,我國新一輪的稅制改革必須以減稅和建立中性稅收作為取向,在“十一五”期間和“十五”后期進行的稅制改革必然是一種減稅和向中性稅收邁進的改革。通過減稅實現稅收收入與經濟同步增長。 專家強調,在財政方面,我國近年來特別是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以來,之所以能夠一手堅持經濟建設,一手擴大公共財政領域,財政總體還能夠應付各種突發(fā)事件的支出而勉強運轉下去,在財政支出結構上還能夠根據需要進行微調,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國的財政有足夠的增量、出乎意料的增量來保證財政進行改革。我國財政的改革之所以能夠在保持財政結構基本不變的情況下進行,關鍵就在于財政有足夠的增量來維持改革。進入“十一五”時期,當財政與經濟同步增長、沒有超預算的增量時,我國的財政運行勢必就難以僅僅依靠增量來保證各項事業(yè)的需要,而勢必要對財政支出的結構進行較大幅度的調整。因此,按照公共財政目標大力進行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將成為“十一五”期間財政改革的最為重要的一項工作。 十六屆三中全會對我國稅制改革進行了明確的部署,讓深受重稅負和重復課稅之苦的廣大納稅人滿懷希望。但由于具體措施和操作問題,我國的稅收制度仍存在許多不令人滿意的地方。 福建省地稅局稅務科研所副所長楊純華認為,目前延遲稅制改革的理由不外乎有兩個:一是擔心減收進而影響財政的安排;二是擔心減稅對當前宏觀調控產生“逆向調節(jié)”作用。但這兩個理由都是不客觀的。 首先,減稅等于減收是靜止地看待問題。從動態(tài)的角度看待問題,改革并不等于減收,而且由于釋放了經濟增長的潛力反而會增收。1998年后推出的一些減稅措施(比如關稅的減讓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(jié)稅的停征等等)的結果足以說明問題。當然,由于減稅很可能會導致稅收不再嚴重超經濟增長,而是與經濟協調發(fā)展,這本身就是改革的目的,由此迫使財政改變安排不科學的做法,加快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和優(yōu)化。 其次,當前宏觀調控的是一些過熱的行業(yè),而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過熱地投資于一些超前的形象工程、基礎設施以及各種各樣的開發(fā)區(qū)引起的。減稅將減少政府嚴重超經濟增長的財政收入,進而降低投資的熱情,進而有利于當前的宏觀調控,而且減稅對于私人部門的經濟效率總比政府財政投資來得高,來得有效,從而減少宏觀經濟的風險。因此,借口當前的宏觀調控形勢而推遲稅制改革是不可取的。 專家強調,稅制改革是一個公共選擇的過程,公共選擇的過程又是一個各方博弈的過程?,F在,關鍵的問題是博弈各方(政府、財政部門、稅務部門、納稅人和政治家)信息嚴重不對稱,而且話語權掌控在政府和財稅部門中,能不能改革、什么時候改革、改革到什么程度,完全由掌握話語權的一方說了算,廣大納稅人基本沒有話語權。結果自然就是“畫餅充饑”,納稅人很難得到好處。財稅部門的收入計劃嚴重偏離事實,每年的稅收增長嚴重高于預測數,收入預測形同虛設,影響政府的決策和人大會對預算的審查。政府和財政部門形成借口財政困難推遲改革的慣性,在沒有強大外力壓力下,這種慣性短期難以突破。而與此同時,把許多財力用在不恰當的項目上,而許多財政項目效率低下,不少項目打水漂。在我國當前公共政策、公共選擇基本無效的背景下,靠政府和財稅部門本身推進改革要相當的過程,而且要有足夠的壓力才行。這時,需要政治家執(zhí)政為民的魄力才能打破改革僵局。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:"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"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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